(原标题:物产中大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30,747,504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等在内的20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7、14、18、19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