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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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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4月至2025年6月期间,通过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2024年5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5月29日。

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下降4.54%,未达到5%的增长目标,但现金分红占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9.32%,达到15%的目标,因此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70%。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3名因离职丧失资格,7名考核不合格,其余119名考核优秀或良好。首次归属数量为55.965万股,授予价格为19.95元/股,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回购。

此外,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作废81.53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所律师认为,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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