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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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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有及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规定,相关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等情况下不得转让股份。同时,禁止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敏感时期买卖股票。相关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且需遵守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卖出等规定。制度还明确了核心技术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具体要求,如上市12个月内不得转让等。此外,相关人员需在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并确保其直系亲属及关联法人不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信息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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