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版)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真实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件等。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包括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
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相关公告文件,需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对未公开信息保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公司应加强主动信息披露意识,对未达强制披露要求但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及时披露。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报。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受损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