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3日14:30在广州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5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0,126,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168%。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在内的八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的有效表决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