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冠城新材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取消前期部分已审批未使用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决定取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部分担保议案中已审批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110,000万元。取消后,若前期审议的其他担保全额发生且现有担保全部存续,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将为200,986.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37%。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定于2025年6月16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前述担保额度取消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