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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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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且运行良好。自股份公司成立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召开了8次股东大会、16次董事会和12次监事会,相关股东、董事和监事依法出席了历次会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已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和更换等作出明确规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16次,维护了股东利益。公司还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0年11月11日聘任张建东为董事会秘书,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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