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监事会认为,调整后的发行股票数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障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切实可行,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履行做出了承诺,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