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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位科技: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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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受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1.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2.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3.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4.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57,438,439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68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286,946股。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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