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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股份: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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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出席股东及代表共231名,持有179,917,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443%。

大会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外汇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以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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