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公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80人,代表公司股份86,931,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7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50,907,384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1人,代表股份36,024,058股。此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也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12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等内容。议案8和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并披露。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