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均与公司或子公司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情形等。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计划设定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以2025年5月2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465.8312万份股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