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职责权限,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制度指出,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在年报中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独立董事履职遇阻可向董事会说明,必要时可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给予相应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