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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股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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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受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28日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5日。会议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14点在长沙市岳麓区小石塘路79号一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8名,持有27,587,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5513%。网络投票股东共147人,持有8,125,732股,占3.9915%。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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