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三份资产评估报告。董事会认为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交易各方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过程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最终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董事会认为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定价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