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受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坦科技”)委托,就其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9,062,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179%。会议由董事长谢应波先生主持,表决结果均为有效通过,未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