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8人,代表股份数为94,728,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01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14项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也详细列出。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