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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5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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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需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给予相应津贴。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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