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选任程序包括交流研究需求、搜寻人选、审查资格等。提名委员会会议按需召开,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