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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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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说明)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立讯通讯(上海)有限公司转让下属多家公司的100%股权及业务资产包,包括昆明闻讯实业有限公司、黄石智通电子有限公司、昆明智通电子有限公司、闻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Wingtech Group(HongKong) Limited(含PT. Wingtech Technology Indonesia)、闻泰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无锡闻讯电子有限公司、Wingtech Mobile Communications(India) Private Ltd.。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认为: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 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 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影响交割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况,在各方按协议履行义务情况下,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 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 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 有利于公司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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