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冯岚)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冯岚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此职务,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诚信记录的充分了解。冯岚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声明确认冯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冯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所需基本知识,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此外,冯岚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票,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提名人承诺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冯岚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任职资格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