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建琴)
本人马建琴,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情形。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