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朝晖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名,代表股份61,981,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512%。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