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潘舒原、郭鑫律师见证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下午14点30分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进行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2人,代表股份135,758,776股,占总股本27.0428%。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和监事薪酬方案。表决结果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对部分议案单独计票。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