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尹洪涛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525,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225%。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2025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高比例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