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不少于5名,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候选人存在特定情形不得提名,辞职需在特定条件下生效。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决定重大投资、资产处置等,经营决策权限涵盖资产购买、出售、投资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特定情形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