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针对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精达”)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出具法律意见书。宁波精达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无锡微研100%股份,股份和现金支付比例各50%,同时向控股股东成形控股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18,000万元。
2025年4月23日,宁波精达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已于2025年5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相关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5.87元/股调整为5.58元/股,发行股份数量由30,664,394股调整为32,258,062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同样调整为5.58元/股,发行股份数量由30,664,395股调整为32,258,064股。
律师事务所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交易各方签署的交易协议约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