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杭华股份: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该次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陈晓纯律师、毛一帆律师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意见书。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审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审议通过召开事宜,并于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详情,包括时间、审议事项、股东权利等内容。经审查,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297,024,000股,占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9%。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资格合法有效。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告中列明的全部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综上,律师认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杭华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