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严格按承诺使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重新论证。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