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提名委员会职责包括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与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