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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 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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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专项法律顾问。本次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于4月19日和4月30日两次公告告知全体股东。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在北京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1,006,949,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9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71名,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数额254,510,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19%。会议由董事长房永斌主持,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部分高管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及摘要、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与物流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等议案。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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