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邮件、微信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4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1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授予28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议案已经2025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2025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