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广宁))
声明人张广宁作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广宁声明和保证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张广宁确认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张广宁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张广宁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张广宁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张广宁承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