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3月12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持有919,930,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972%,网络投票股东659名,持有29,593,329股,占1.254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议案》,其中第二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刘安贵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