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3月27日14点在台州湾新区召开,董事长郑柏超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3月27日9时15分至15时。共有63名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128,236,011股,占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113%。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128,070,681股,占99.8710%;二是关于选举张嘉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28,065,181股,占99.8667%。中小投资者对两议案的支持率分别为99.2146%和99.1885%。会议记录和决议由相关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