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杜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受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3月13日,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39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65元/股。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必要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