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公司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2025年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月15日至24日,公司官网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3月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调整激励计划。3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及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权日、授予日为2025年3月5日。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77人调整为7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34.50万份调整为231.5万份。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