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77人调整为7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34.50万份调整为231.50万份。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且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3月5日为首次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231.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03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4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02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