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3月修订))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工作,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可连聘连任。担任董事会秘书者不得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且近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应在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并查阅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应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任期内及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