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香山股份6,603,800股,占总股本5.00%,增持后持股比例达25.00%。均胜电子已取得香山股份控制权,香山股份成为其控股子公司。
均胜电子主要从事智能电动汽车关键技术领域业务,涵盖智能座舱、智能网联、智能驾驶、新能源管理及汽车安全系统。香山股份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零部件和衡器业务,双方在智能座舱和新能源充配电系统领域存在协同效应。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均胜电子承诺保持香山股份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双方过去24个月存在日常交易、提供担保、资金拆借及股权出售等关联交易。均胜电子监事刘金琳直系亲属陈品玉在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卖出香山股份1,400股。
本次权益变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