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规定,律师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金禾实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多项批准与授权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通过。2025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激励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决定终止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终止相关配套文件。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终止原因在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预计难以达成后续业绩考核目标,继续实施难以达到预期激励效果。公司将回购注销1,639,200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总数将减少相同数量。公司承诺自审议终止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将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均同意终止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