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2月))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进行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人力资源部成员组成,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及筹备会议。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并考核董事及高管,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