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月))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人员对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制度明确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票,如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或个人涉及违法调查期间等。此外,规定了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例如财报公告前后特定时间段内。
制度还强调不得进行短线交易,即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关事宜,确保合规操作。制度明确了账户及股份管理细则,包括股份锁定、解锁及转让比例等规定,并设定了违反规定的责任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