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龙地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关于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进行见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12月26日发布通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李文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15:00至2025年1月14日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395,922,555股,占总股本47.70%;网络投票股东1名,代表股份101,000股,占总股本0.0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及其子议案,以及《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北京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