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忆勇)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沈忆勇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诚信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声明要点包括:沈忆勇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沈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沈忆勇未受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管,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处罚或调查,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未因连续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承诺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录入、报送和对外公告相关内容。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情形,将督促沈忆勇立即辞职。
提名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期: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