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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华科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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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通州区观音庵南街2号院保利•大都汇T3栋14层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589,5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244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46,564,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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