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对拓荆科技控股子公司拓荆键科拟与稷以科技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拓荆键科拟以约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税)向稷以科技采购碳化硅刻蚀设备一台,有助于提高生产能力,为新产品的产业化提供保障。公司副总经理陈新益先生曾担任稷以科技董事,根据相关规定,稷以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采购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实际采购金额、付款方式等内容以正式合同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稷以科技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已授权拓荆键科相关管理人员与各方签署本次采购合同等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