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H股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通函、通告、委任表格、出席回执)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將於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2時正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主要議題包括:
FRAMEWORK AGREEMENT 2024年10月31日,本公司與魏建軍先生及其聯繫人訂立框架協議,根據框架協議,本集團與魏建軍先生及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公司以及其擔任董事的公司在日常經營中的交易主要包括採購產品(主要包括動力電池總成、水電、模塊、設備、物資及蒸汽等)、銷售產品(主要包括物資、設備、零部件、蒸汽等)、採購服務(主要包括委託測試、危廢物處置、物流、倉儲服務、廠房工程建設、招標服務、住宿體檢、技術開發服務及運營服務等)和提供服務(主要包括運輸服務、車輛維修服務、信息技術服務等)、提供租賃(主要包括場地、辦公室、叉車等)、租賃(長期)(主要包括廠房、土地、設備、宿舍等)、租賃(短期)(主要包括房屋、設備、場地、車輛、宿舍、食堂等)。
建議年度上限 2025年至2027年,本集團與魏建軍先生及其關聯公司的在框架協議項下預計關聯交易年度金額上限如下: - 2025年:採購產品 1,039,090.00萬元,銷售產品 84,954.00萬元,採購服務 39,160.00萬元,提供服務 14,844.00萬元,租賃(短期) 41,647.00萬元,租賃(長期) 248,864.00萬元,提供租賃 2,000.00萬元。 - 2026年:採購產品 1,194,954.00萬元,銷售產品 80,452.00萬元,採購服務 17,456.00萬元,提供服務 14,267.00萬元,租賃(短期) 41,267.00萬元,租賃(長期) 8,250.00萬元,提供租賃 2,000.00萬元。 - 2027年:採購產品 1,374,197.00萬元,銷售產品 81,710.00萬元,採購服務 14,795.00萬元,提供服務 14,198.00萬元,租賃(短期) 39,915.00萬元,租賃(長期) 26,688.00萬元,提供租賃 2,000.00萬元。
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財務顧問嘉林資本均認為,框架協議條款及上交所上市規則項下的日常關聯交易及據此擬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均公平合理且於本公司日常及一般業務中按照一般商業條款進行,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因此,董事會建議全體獨立股東投票贊成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的有關決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