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92名,代表股份141,938,568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6.2459%。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140,795,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44%; - 反对1,052,6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416%; - 弃权9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2)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138,164,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09%; - 反对3,678,3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915%; - 弃权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6%。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