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环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产发集团))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股票代码:600513 信息披露义务人: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史可法东路 9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史可法东路 9号 股权变动性质:间接持股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史可法东路 9号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群 成立时间:2020-12-03 经营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MA23H4PKX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控股股东: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整合国资系统资源优势,助力相关企业实现融资结构调整,做大做强主责主业,提升国有资本回报水平,最终实现主业有序发展,促进扬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并围绕上市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助力上市公司做强做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产发集团与扬州市国资委签署《联环集团 38%国有股权交割协议》约定,扬州市国资委以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联环集团 38%股权,但产发集团只享有联环集团 38%股权的分红权,除此之外的其他股东职权由扬州市国资委行使并签署表决事项。联环集团直接持有联环药业 39.90%股权,本次划转后,产发集团间接持有联环药业的股权增加 15.162%。鉴于联环集团、产发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扬州市国资委,联环药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联环集团仍为联环药业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9.90%股份,扬州市国资委间接控制联环药业 39.90%股份。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联环药业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联环集团 38%国有股权交割协议》、《股权交割证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